教学过程是复杂而细致的信息传递过程,它包含了一系列的教学环节,涉及多方面的教学因素,存在许多教学矛盾关系。我们只有从教学实际出发,遵循正确的教学原则,处理好各教学环节中及各教学环节之间的各种关系,才能提高教学过程的效率。因此,古今中外的教育家都十分重视教学原则的制定。
我国现行的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教学论及教材教法中都不同程度地论述了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原则,主要包括以下十个方面:(1)理论联系实际原则;(2)科学性原则和思想性原则;(3)启发性原则;(4)系统性原则;(5)量力性原则;(6)循序渐进性原则;(7)直观性原则;(8)因材施教原则;(9)巩固性原则;(10)教学相长原则。
上述原则都在一定程度上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反映了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中的矛盾关系,揭示了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的一般规律,有效地指导了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的教学实际,其中许多原则至今仍然应该遵循。但是从时代对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的要求,从社会和现代科技的发展需要,从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的课程性质、课程目标、课程的基本理念和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教学实践所创造的新鲜经验看,还存在不少缺陷。
今天我们在实施新课程、新教材的教学过程中,必然会出现许多新的教学矛盾关系,为了解决这些新的教学矛盾关系,就必须制定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思想政治、思想品德课教学原则。
思想品德课教学原则的提出,必须从思想品德课的课程性质、课程目标和初中学生的身心发展的实际出发,必须以思想品德课课程的基本理念为指导;以思想品德课教学实践活动为基础;以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、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归宿;必须全面分析研究思想品德课教学过程的各种基础矛盾关系。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思想品德课特色的教学原则,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六条:
(一)主体性原则
关于主体的规定性,马克思概括为:主要指人作为活动主体对客体的作用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主动性、自主性和自为性。在课堂教学中,学生是教育的主体,又是活生生的独立个体,他们有自我意识,有自尊心,有自己的需要、兴趣、爱好、追求和个性,有自主性、能动性,他们不是消极地接受教育,而是以强烈的自我意识,对教育内容、方法甚至教育者能动做出反映和选择,一旦认识到教育的意义和重要性时,他们就会以主人翁的态度将教育要求变为自我需要。教育者要充分认识到学生这种主观能动性的重要性,而不是忽视甚至压抑。这就要求教师在教学中,必须从学生的主体地位出发来确定教学目标、设计教学过程、选择教学方法,引导学生“自己选择自己的方向,参与发现自己的学习资源,阐述自己的问题,决定自己的行动路线”(罗杰斯语)。通过教师的启发、点拨、引导,使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得到最充分的发挥,从而促进学生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的形成和知识、能力的发展。因此,主体性是现代教学最为根本的特征。没有学生学习的主动性,没有学生在教学中的积极主动参与,教育就可能蜕变为“驯兽式”的活动。发展学生的主体性使学生主动获得知识、能力和形成正确的情感、态度、价值观的根本保证,离开了学生主动性的发展,教育就失去了依托和生命力。
(二)民主性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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